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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據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30日通報2013至2014年度查處的科研不端行為中的7個典型案例。
   此次通報的案例包括:重慶某大學郝迎學兩次採用篡改出生年月、變造學業簡歷和相關證件等弄虛作假手段獲得1項青年科學基金和1項面上項目;寧夏某大學王劍鋒全文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並造假;廣東某大學費志強盜用他人名義申報科學基金項目,偽造簽名,並全文抄襲剽竊其在美國訪學期間室友的基金項目申請書;廣西某大學曹雲飛花5000元從網上購買基金項目申請書,並大篇幅套用和抄襲他人學術思想;廣州某大學李文多次偽造身份證號碼,申請不同類型的基金項目並有意造假;北京某研究所張峰抄襲剽竊他人申請書,盜用他人研究成果作為自己的研究基礎,且在申請書中冒他人簽名;南京某大學引進人才王志梁偽造國外博士學位申請基金項目。
   基金委決定對上述案例中已經資助的項目給予撤銷,追回已撥經費,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,並取消4年到7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。對有疏於管理責任的依托單位給予內部通報批評。  (原標題:寧夏某大學王劍鋒抄襲剽竊項目書被通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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