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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京報快訊(記者劉洋) 陸某約了朋友打獵,結果被村民發現後報警。面對執法警察,陸某先是強行倒車將警察甩倒,並致警用執法記錄儀摔壞;後又下車持刀威脅輔警,搶回被沒收的氣槍。最終陸某和朋友們以妨礙公務罪在北京市懷柔區法院受審。
  懷柔區法院介紹,2014年10日,陸某約朋友陳某以及馬某(免於起訴)驅車從北京朝陽區到懷柔區琉璃廟鎮打鴨子時被村民發現後報警。接到報警後,琉璃廟派出所民警魏警官、輔警鄭某接到報警後在公路口攔住陸某等。三人下車後,輔警鄭某沒收了陸某位於副駕駛位上的氣槍。而就在魏警官查看三人證件時,陸某突然跳上車並不顧民警阻攔強行倒車,在倒車時將魏警官拖行10餘米並致其摔倒在地,警用執法記錄儀摔壞。離開現場後陸某又倒車返回並持刀威脅輔警鄭某交出沒收氣槍,並搶回涉案槍支。
  經相關部門鑒定,槍狀物為槍支,彈狀物位5.5MM氣槍彈。後兩人向警方自首。
  法庭上,陸某、陳某當庭表示認罪。“我當時腦中一片空白,拿刀不是為了威脅搶槍,而是為了壯膽。”陸某說。
  檢察官建議,對被告人在3個月拘役至10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。該案未當庭宣判。
(原標題:打鴨子被抓 男子倒車拖倒警察搶涉案槍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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